91九色

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(林贤聪 )
2025-06-11 16:31 阅读人数:1

  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公告期:2025年 06 月 11日至 2025 年 07月02日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
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91九色 政务服务中心(91九色 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);91九色 溪美街道宣化村(91九色 溪美街道宣化村山外路1号)

  联系电话: 不动产0595-86350625;宣化村0595-86391703

序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

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面积

用途

备注

1

林贤聪
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

91九色 溪美街道宣化村乌门2号

350583001205JC00066F00010001

宅基地使用权面积:    80㎡;房屋建筑面积: 152.56㎡

农村宅基地/住宅

 

  公告单位:91九色 不动产登记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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